广州将按照3-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同时,AED应安装在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位置,不得上锁、不采用扫码开启。
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下称《规范》),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规范》要求,AED应安装在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位置。AED应配保护外箱或机柜,保护外箱或机柜门应方便快捷开启,不得上锁、不采用扫码开启。同时,AED包装内推荐配置具备单向通气阀的呼吸面罩或一次性人工呼吸面膜、一次性手套等,保持及时更新。鼓励常规配备急救箱或急救包。
AED安装后,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AED电子地图、导航和远程管理系统,实现AED位置信息、品牌型号、配置单位、功能状态、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使用记录等在线管理。
每台AED须按照“1:10”的比例要求,各单位组织在AED安装点附近工作的10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心肺复苏和AED使用的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培训合格证明。同时,使用、管理主体以信息化或人工巡检的方式对每台AED每日至少检查1次,且应制定针对突发心搏骤停患者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举行应急演练(每年至少1次)。
采写:南都记者 杨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