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尊重甚至侵犯编剧署名权的情况屡有发生,而编剧的维权之路却举步维艰。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知名编剧蒋胜男递交了一份关于加强编剧署名权保护的提案。
“维护编剧署名权一直是我关注的重点,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创作者的基本权益和尊严,以及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近日,蒋胜男在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说道。
谈及编剧遭遇片方“魔改”剧本一事,蒋胜男表示自己也曾有过类似经历。她认为,创作团队之间的信任和尊重至关重要。编剧作为故事的原创者,对作品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情感投入,任何对剧本的重大修改都应该充分沟通和协商,尊重编剧的创作意图和版权。擅自修改剧本并不告知编剧,不仅侵犯了编剧的署名权和修改权,也忽视了创作过程中的艺术诚信和专业尊重,可能会对作品的质量和完整性造成不利影响。
编剧署名权面临挑战:作品被擅自修改、署名被忽略或替换
南都:此前你任职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就曾建言维护编剧署名权。今年再次提起的原因是什么?
蒋胜男:维护编剧署名权一直是我关注的重点,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创作者的基本权益和尊严,以及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今年再次提起维护编剧署名权的原因,主要是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这是一个持续存在的问题。尽管之前已有努力推动相关保护,但实践中编剧署名权仍面临诸多挑战。包括作品被擅自修改、署名被忽略或替换等情况,这些问题的持续存在说明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
同时,这也是创作环境的改善需求。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创作环境的优化成为提升产业质量和竞争力的关键。保障编剧署名权,尊重和保护创作者的劳动成果,是营造良好创作环境、激发创作活力的重要前提。
而且在全球范围内,版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尤其是在文化创作领域。加强编剧署名权的保护,符合国际版权保护的趋势,有助于提升我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近年来,随着公众版权意识的提升和对原创内容价值的认识加深,社会对编剧等创作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度显著提高。这要求从法律政策层面给予回应,加强保护措施,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
谈“魔改”现象:核心在于创作者是否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南都:你也曾担任编剧,是否有过剧本被“魔改”的经历,你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蒋胜男:在创作和制作过程中,剧本经历修改甚至所谓的“魔改”是一个较为常见的现象,这往往涉及创意的差异、市场的需求、审查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从个人经历来看,虽然我也曾面临过剧本被修改的情况,但更重要的是这种修改的过程和方式凸显了一个核心问题:创作者的原创意图和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我认为,创作团队之间的信任和尊重至关重要。编剧作为故事的原创者,对作品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情感投入,任何对剧本的重大修改都应该充分沟通和协商,尊重编剧的创作意图和版权。擅自修改剧本并不告知编剧,不仅侵犯了编剧的署名权和修改权,也忽视了创作过程中的艺术诚信和专业尊重,可能会对作品的质量和完整性造成不利影响。
这一现象也反映出影视行业在版权保护、创作者权益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更加公正和透明的创作和制作机制。这包括加强版权保护、明确创作内容修改的规范流程、提高行业内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标准等。
行业认知存在偏差,编剧的价值在产业链中被低估
南都:相较于海外市场,编剧缺少话语权、酬劳偏低等一直是网络热议焦点,造成这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蒋胜男:编剧在影视产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然而在实际行业生态中,编剧常常面临着缺少话语权和酬劳偏低的问题。这一现象在国内尤为突出,与几方面因素有关:
首先是行业认知偏差,相较于导演、演员等更为“可见”的角色,编剧的工作往往在幕后进行,公众对编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编剧的价值在产业链中被低估。
其次,版权和合同制度不完善。国内影视行业的版权意识和合同制度相对不够成熟,编剧的版权保护意识弱,合同谈判能力不足,导致其难以在与制作方的合作中争取到足够的权益和合理的报酬。
此外,市场导向过于浮躁。当前的影视市场竞争激烈,追求快速回报的现象普遍,这导致了对于短期效益的过分追求,而忽视了创作质量和创作者权益的保护。
南都:作为编剧而言,你理想中的行业生态是什么样的?
蒋胜男:我理想中的行业生态应该是这样的:首先要尊重创作原则。行业内普遍认可并实践尊重原创、保护创作权益的原则,创作者的版权得到充分保护,任何形式的创作都应基于充分的沟通和合作。
其次,要有公平合理的分配体系。编剧与制作方、发行方等其他行业参与者之间建立起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体系,保证编剧可以从自己的创作中获得应有的、长效的、可持续有尊严的经济回报。
另外,还应有专业成长支持。行业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机会,支持编剧的专业成长和创作实践,包括培训、研讨会、作品展示平台等。
建议组织制定并推广编剧工作的行业标准和报酬指导价
南都:对于提升编剧地位,你有何建议?
蒋胜男: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强版权法律教育和培训。提升编剧自身的版权意识和法律知识,增强在合同谈判中的话语权。第二,建立健全行业标准。通过行业协会或相关组织制定并推广编剧工作的行业标准和报酬指导价,为编剧争取更公正的待遇。第三,鼓励原创作品。鼓励和支持原创作品的开发与生产,为编剧提供更多展示才华的机会,同时提高原创作品在市场中的价值。第四,提升公众认知。通过各种渠道提升公众对编剧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增强社会对编剧职业的尊重和支持。
我相信通过上述措施,可以逐步建立起一个更加健康、公正、尊重创作的影视产业生态,使编剧能够在其中获得应有的地位和报酬,激发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和文化多样性。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