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因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新海锁定重大违法退市
2月6日,*ST新海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ST新海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导致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14年至2019年8月31日,*ST新海通过直接和设立子公司方式参与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ST新海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无实物流转,仅是合同、单据及资金上的流转,其形成的收入、利润作为正常硬件产品销售予以确认。子公司新海宜电子通过参与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2019年9月新海宜电子不再纳入*ST新海合并报表范围后,*ST新海通过确认新海宜电子专网通信自循环虚假业务投资收益,虚增2019年度利润。
证监会决定,对*ST新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亦斌给予警告,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处10年证券市场禁入;对徐磊、奚方、戴巍等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以《决定书》数据统计,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ST新海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7.41亿元;截至2019年全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5.67亿元。公司账面还存在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错误、审计调整错误、确认预计负债不完整等问题,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调整,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母净利润实际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值。
同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ST新海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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